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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测量的常见问题 - 第 26 部分:“即使声级计的校准和检验规定进行了修订,我还能校准很久以前购买的声级计吗?”

根据《计量法》的修订,对声级计的检验和检查规章进行了修订。
本文总结了修订前使用的声级计是否具有有效认证,以及声级计到期后是否需要更换,并探讨了具有有效认证的修订前声级计使用时间限制。

-声级计校准和检验规程的变更 -

声级计的校准

用于贸易或认证目的的声级计必须按照计量法进行认证。

适用于交易/证明的示例

  • 对汽车制造商、汽车整备工厂等进行行驶噪音、排气噪音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检查,发行证明书(完工检验结束证、车检合格证)时的计量
  • 计量证明事业者根据委托,进行噪声计量证明时的计量
  • 工厂等根据噪音限制法,计量・记录工厂产生的噪音,并将其结果报告给地方自治体等政府机关,或者在政府机关现场检查时提交时的计量

验证由指定的验证机构(如果是声级计,则为日本质量保证机构)按照《测量法》实施令和《特定测量仪器的验证检验条例》(以下简称“验证条例”)进行,并贴上合格证书(验证印章)。

* 当指定制造商生产的声级计获得型式认可后,该制造商可以通过自检的方式代表其他制造商进行校准。因此,出厂的新产品可能已由制造商完成校准,并可能贴有合格证书(标准符合性印章)。

检则的修改

声级计经济产业省检验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经修订,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在此日期之前获得型式批准(批准声级计已通过与特定计量器具所要求的结构和性能有关的技术标准)的声级计(原型式声级计)可能无法通过修订后的检验规程,因此适用以下过渡措施,可暂时作为声级计使用,并进行检定。

此外,2015 年 11 月 1 日或之后获得型式认可的声级计将根据新规定进行测试。

即使声级计尚未获得型式认可,也可以进行测试,但有可能测试不合格。

过渡措施

虽然《检验条例》已经修订,但作为对用户的过渡措施,在 2015 年 11 月 1 日前获得型式批准的声级计(原声级计),如果在修订前按照《检验条例》的标准接受并通过了验证,则可在 2027 年 10 月 31 日前作为有验证的声级计使用。(认证测试的有效期为 5 年,因此如果在 10 月 31 日进行了认证测试,该产品最迟可在 2032 年 10 月 31 日之前作为经认证的声级计使用)。
旧型号的声级计也可以按照新检验条例的标准进行检验,因此在 2032 年 10 月 31 日之后有可能作为声级计与认证一起使用。

声级计校准过渡措施(修订检验规程后)

  • 声级计校准过渡措施(修订检验规程后)

注意:

2015 年 10 月 31 日之前获得型式认可的声级计,其制造商需遵守过渡措施。
制造工作一直持续到 2017 年 10 月 31 日。因此,即使您在 2015 年 11 月 1 日之后购买了经过认证的声级计,也不能保证它已通过根据修订后的法规进行的认证程序。
您可以查看声级计上显示的型式认证编号,以确定型式认证是根据法规实施前的标准还是法规实施后的标准授予的。

  1. 根据修订后的检验规程,型式认可编号的符号
    普通声级计(2 级):TS
    精密声级计(1级):TF
  2. 修订前法规中规定的型式认可编号符号
    普通声级计(2 级):SLS
    精密声级计(1 级):SLF

※参考资料

噪音相关环境基准评估手册 (2015年10月) |大气环境与汽车对策|环境省

(摘自2019年5月22日发行的电子邮件杂志)